女子涉嫌行贿考牌官以获路试及格被廉署拘捕

2003年11月14日

一名女子于今 ( 星期五 ) 早参加路试期间,涉嫌向运输署考牌主任提供一千元贿赂,以取得及格。廉署在接获运输署转介案件后,将该名女子拘捕。

调查显示,该名女子于今晨在运输署的驾驶考试中心参加路试期间,涉嫌将两张五百元钞票给予考牌主任,并向考牌主任声称这是她第三次参加路试,要求考牌主任「帮忙」。该名考牌主任拒绝收受贿赂。

调查又显示,被捕女子在完成路试时,再次企图将该两张钞票交予考牌主任。

有关考牌主任向上司作出汇报,事件随即转介廉署调查。

廉署人员其后拘捕该名女子,怀疑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四条。

廉署发言人警告,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乃属严重罪行。

发言人表示:「任何人士如向公职人员提供贿赂,可被起诉,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入狱七年。」

被捕女子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以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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