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上市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涉嫌欺诈

2003年11月26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三 ) 落案起诉一名上市公司主席及一名执行董事,控告他们涉嫌就公司的业务记录及股票交易进行欺诈。

许培新,四十岁,及蔡雅娟,四十六岁,分别为腾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腾达」 ) 主席及执行董事,暂被控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许另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两人将于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有关该公司上市的贪污举报,其后拘捕两名被告。调查发现有关涉嫌欺诈罪行。

许及蔡同被控以一项涉嫌一起串谋与其他人士使用虚假文书,即一些看来是「腾达」的会计记录及业务记录的文件罪名。

许另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指他涉嫌与一名人士串谋欺诈有可能被诱使买卖「腾达」股票的公司、商号及人士。

许被指涉嫌不诚实地制造一个虚假或有误导成份的表像,显示有人在股票市场上活跃地买卖「腾达」股票,而这些买卖据称是真正的股票交易。

两项涉嫌控罪于去年七月至本年四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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