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经营者行贿警员以获取警方扫黄行动资料判囚一年
2003年12月2日
一名在深水埗经营别墅的男子,向一名警员提供利益,以获取警方扫黄行动的资料,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北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一年。
邓汉祺,三十八岁,今日被裁定一项串谋促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
裁判官游德康宣判时称,本案的判刑起点为十二个月,而他看不到有任何扣减刑期的求情理由。
案情透露:廉署人员于本年三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并拘捕邓及高级警员杨荣。当时,两人在一部停泊在深水埗桂林街的小型货车内。
邓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承认杨自本年二月起向他提供有关警方在深水埗扫黄行动的资料。
案情又透露:邓先后三至四次,透过一名绰号「荫叔」的人士,将五、六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款项,存入杨在香港赛马会的电话投注户口内。
廉署调查发现,杨的电话投注户口显示,于本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五日期间,该户口分别有五百元、六百元及一千元的现金存款记录。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健荣协助。
邓汉祺,三十八岁,今日被裁定一项串谋促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
裁判官游德康宣判时称,本案的判刑起点为十二个月,而他看不到有任何扣减刑期的求情理由。
案情透露:廉署人员于本年三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并拘捕邓及高级警员杨荣。当时,两人在一部停泊在深水埗桂林街的小型货车内。
邓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承认杨自本年二月起向他提供有关警方在深水埗扫黄行动的资料。
案情又透露:邓先后三至四次,透过一名绰号「荫叔」的人士,将五、六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款项,存入杨在香港赛马会的电话投注户口内。
廉署调查发现,杨的电话投注户口显示,于本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五日期间,该户口分别有五百元、六百元及一千元的现金存款记录。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健荣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