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董事涉「广南」案诈骗二亿四千六百万港元信贷判囚三年四个月
2003年12月2日
一名广南 ( 集团 ) 有限公司(下称「广南」)附属公司的前董事兼副总经理,利用虚假商业交易文件,诈骗十二间银行合共三千一百五十万美元(约二亿四千六百万港元)信用状贷款,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入狱三年四个月。
吴柯,三十七岁,曾受雇于颂荣有限公司(「颂荣」),今日承认五项串谋诈骗罪名。
「颂荣」是「广南」的附属公司,从事黄豆及棕榈油等商品的贸易。
法官彭键基宣判时称,虽然被告并非这宗信用状诈骗案的主脑人物,但他在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法官续称,被告蓄意提交虚假文件以申请信贷,致使有关银行面对重大的财务风险。
法官又称,本案的判刑起点为五年,但考虑被告认罪,故将刑期减至三年四个月。
廉署早前调查一连串涉及「广南」的信用状诈骗贪污案时揭发本案。
案情透露:吴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十二间银行,致使「广南」向该等银行以共十二张信用状申请及使用该等银行的信贷服务。
他们向该等银行提交虚假文件,讹称「广南」与另外五间公司之间有真实商业交易,以证明有关信用状申请。
有关虚假交易涉及转售棕榈油、黄豆油、压缩机、冷气机、不锈钢和铝板及冷札板,但该等交易从未有进行。
案情透露:该等银行其后根据有关虚假信用状申请,发放合共三千一百五十多万美元(约二亿四千六百万港元)信贷予该五间受益的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运腾代表示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家宝协助。
吴柯,三十七岁,曾受雇于颂荣有限公司(「颂荣」),今日承认五项串谋诈骗罪名。
「颂荣」是「广南」的附属公司,从事黄豆及棕榈油等商品的贸易。
法官彭键基宣判时称,虽然被告并非这宗信用状诈骗案的主脑人物,但他在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法官续称,被告蓄意提交虚假文件以申请信贷,致使有关银行面对重大的财务风险。
法官又称,本案的判刑起点为五年,但考虑被告认罪,故将刑期减至三年四个月。
廉署早前调查一连串涉及「广南」的信用状诈骗贪污案时揭发本案。
案情透露:吴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十二间银行,致使「广南」向该等银行以共十二张信用状申请及使用该等银行的信贷服务。
他们向该等银行提交虚假文件,讹称「广南」与另外五间公司之间有真实商业交易,以证明有关信用状申请。
有关虚假交易涉及转售棕榈油、黄豆油、压缩机、冷气机、不锈钢和铝板及冷札板,但该等交易从未有进行。
案情透露:该等银行其后根据有关虚假信用状申请,发放合共三千一百五十多万美元(约二亿四千六百万港元)信贷予该五间受益的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运腾代表示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家宝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