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桑拿浴室前雇员涉嫌收受女按摩师贿赂以介绍顾客今提堂
2003年12月10日
四名桑拿浴室前雇员,涉嫌收受多名女按摩师合共六万元贿赂,以介绍更多生意予她们,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为李碧霞,四十五岁,莲花桑拿 ( 「莲花」 ) 前经理;蔡丽斯,三十五岁,「莲花」前助理经理;汤玲红,三十四岁,及吴巧莲,三十二岁,同为「莲花」前助理主管。
被告否认共十二项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b) 条。
裁判官麦健涛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七日进行预审。
其中三项控罪指李涉嫌从两名女按摩师收受合共一万元,作为介绍更多顾客予她们的报酬。
蔡被控共七项罪名,指她涉嫌以相同理由收受另外两名女按摩师合共四万二千元。
汤及吴各被控一项罪名,指她涉嫌以相同理由收受一名女按摩师四千元。
有关涉嫌控罪于二○○一年六月一日至今年一月七日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外出,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谢宝珊代表出庭。
被告为李碧霞,四十五岁,莲花桑拿 ( 「莲花」 ) 前经理;蔡丽斯,三十五岁,「莲花」前助理经理;汤玲红,三十四岁,及吴巧莲,三十二岁,同为「莲花」前助理主管。
被告否认共十二项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b) 条。
裁判官麦健涛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七日进行预审。
其中三项控罪指李涉嫌从两名女按摩师收受合共一万元,作为介绍更多顾客予她们的报酬。
蔡被控共七项罪名,指她涉嫌以相同理由收受另外两名女按摩师合共四万二千元。
汤及吴各被控一项罪名,指她涉嫌以相同理由收受一名女按摩师四千元。
有关涉嫌控罪于二○○一年六月一日至今年一月七日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外出,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谢宝珊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