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名选民涉嫌于沙田观音山村代表选举触犯投票罪行

2004年1月15日

三名二○○三年村代表选举的登记选民,涉嫌在沙田观音山及岗贝村代表选举中触犯有关投票罪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

被告为:王汉东,二十九岁,电讯服务技术员;李梦雅,二十八岁,主妇;及王耀昌,四十二岁,司机。

他们各被控以一项作出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第 16(1)(b) 条,并将于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分两案提堂。

在第一宗案件,有关控罪指王汉东及李梦雅分别涉嫌于二○○三年观音山及岗贝村代表选举 ( 居民代表 ) 中作出舞弊行为,即向选举事务主任提供明知属虚假达关键程度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并于去年七月二十日在有关选举中投票。

被告涉嫌在选民登记申请表 ( 村代表选举 ─ 居民代表 ) 的声明中提供虚假资料,报称:

- 他们的主要住址为观音山村的居所;

- 上述主要住址是他们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及

- 他们在紧接申请之前的三年内一直是观音山村的居民,并符合登记成为现有乡村选民的资格。

在另一宗案件,王耀昌被控一项相类罪名,控罪涉及观音山村另一住址。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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