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早前于一项廉政公署贪污调查中被拘捕的唱片公司高层职员,涉嫌就一名歌手的合约安排索取及收受贿款,今日 ( 星期二 ) 被落案起诉。

2004年1月20日

陈世明,四十九岁,环球唱片有限公司 ( 「环球」 ) 总裁,被控以两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罪名,指其于二○○三年五月至七月期间,分别向杜杰豪索取八十万元,及从杜接受六十八万元。

控罪指有关怀疑贿款是作为陈批准更改麦允然与「环球」的合约关系,以及加快终止该份「环球」与麦允然及 Mellow Studio Limited 之间艺人合约,并以发行合约取代的报酬。

另外,两名于同一案件调查中被捕的人士,今日亦被廉署落案起诉。

蔡汉华, 五十一岁,公司董事,被控以一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罪名,指其在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向陈世明提供九万元。

控罪指有关怀疑贿款是作为陈把属于「环球」财产的某些歌曲版权,转让予启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启航」 ) ,以及在未来有可能与陈进行有关转让「环球」所拥有的其他歌曲版权的协商中,对「启航」保持友好的报酬。

张起健,四十一岁,司机,被控以一项披露受廉署调查人士的身分,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0(1)(a) 条。

有关控罪指张明知或怀疑一项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第 II 部所订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并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理下,向何丽全披露他是该项调查的目标。

三名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并将于明日 ( 星期三 ) 早上九时三十分于东区裁判署分案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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