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查贪污揭发四名警务人员及无业男子疑涉非法活动今遭落案起诉
2004年2月4日
廉署较早时调查一宗涉及油尖区内色情及非法活动的怀疑贪污案件,拘捕四名警务人员及另外一名男子。五人今日 ( 星期三 ) 被廉署落案起诉,控告他们共六项罪名。
被告为:曹铭深,三十三岁,高级督察;林康国,四十二岁,及简国祥,三十九岁,两人皆为警长;詹辉强,三十五岁,警员;及梁志贤,四十三岁,无业。他们将于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曹、简及詹共被控以一项一同及与另一名人士串谋,明知而完全或部份依靠女子卖淫的收入为生。
林及梁同被控以一项相类控罪,而林则另被控以一项煽惑另外两名人士,与他串谋依靠女子卖淫的收入为生。
第四项控罪指林及梁煽惑另一名人士与林串谋行劫。
林又另被控一项管有违禁武器,即一支重力操作钢棒。
余下一项控罪则指曹及简一起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参与计划、劝阻、强迫或阻止在一项由廉署进行的刑事调查中的当事人及可能成为证人的人士,向廉署提供资料或供词。
有关怀疑控罪于二○○三年二月至九月期间发生。
廉署曾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有警务人员涉嫌收受利益,以包庇娱乐及色情场所,遂展开调查。
根据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廉署以上述控罪向被告提出起诉。
被告为:曹铭深,三十三岁,高级督察;林康国,四十二岁,及简国祥,三十九岁,两人皆为警长;詹辉强,三十五岁,警员;及梁志贤,四十三岁,无业。他们将于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曹、简及詹共被控以一项一同及与另一名人士串谋,明知而完全或部份依靠女子卖淫的收入为生。
林及梁同被控以一项相类控罪,而林则另被控以一项煽惑另外两名人士,与他串谋依靠女子卖淫的收入为生。
第四项控罪指林及梁煽惑另一名人士与林串谋行劫。
林又另被控一项管有违禁武器,即一支重力操作钢棒。
余下一项控罪则指曹及简一起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参与计划、劝阻、强迫或阻止在一项由廉署进行的刑事调查中的当事人及可能成为证人的人士,向廉署提供资料或供词。
有关怀疑控罪于二○○三年二月至九月期间发生。
廉署曾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有警务人员涉嫌收受利益,以包庇娱乐及色情场所,遂展开调查。
根据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廉署以上述控罪向被告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