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补选落败候选人非法款待选民被判刑
2004年2月17日
一名二○○三年九龙城区议会补选 ( 海心选区 ) 的落败候选人,以「点心」款待选民,以获他们在补选中投他一票,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林开成,四十七岁,被裁判官彭中屏判处须履行一百小时社会服务。
被告较早时被裁定两项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的罪名成立。
其中一项控罪指林作出舞弊行为,即偿付用于为一个茶聚的参加者提供食物、饮料及娱乐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以诱使他们在该补选中投票予林。
案情透露:林向选举事务处呈交表格成为该补选的候选人后不久,随即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以「林开成社区服务处」的名义,在土瓜湾一间酒楼举行茶聚。
林原本向酒楼预订十席以举行有关茶聚,每席十人,酒楼收费以每位三十元计。他其后向参加者发售入场券,每位收取二十元。
在茶聚举行当日,林最终以十一席宴请参加的人士,有关费用合共三千三百元。
另外一项控罪则指林在向总选举事务主任提交的「选举开支及接受选举捐赠之申报书及声明书」中,没有列出该茶聚所招致的全部或部分开支作为选举开支。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林嘉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仲斌协助。
林开成,四十七岁,被裁判官彭中屏判处须履行一百小时社会服务。
被告较早时被裁定两项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的罪名成立。
其中一项控罪指林作出舞弊行为,即偿付用于为一个茶聚的参加者提供食物、饮料及娱乐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以诱使他们在该补选中投票予林。
案情透露:林向选举事务处呈交表格成为该补选的候选人后不久,随即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以「林开成社区服务处」的名义,在土瓜湾一间酒楼举行茶聚。
林原本向酒楼预订十席以举行有关茶聚,每席十人,酒楼收费以每位三十元计。他其后向参加者发售入场券,每位收取二十元。
在茶聚举行当日,林最终以十一席宴请参加的人士,有关费用合共三千三百元。
另外一项控罪则指林在向总选举事务主任提交的「选举开支及接受选举捐赠之申报书及声明书」中,没有列出该茶聚所招致的全部或部分开支作为选举开支。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林嘉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仲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