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海事处职员及另外两人疑涉贪污不当批出总值二百万元采购订单
2004年2月23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落案起诉一名海事处一级物料供应员、其妻及一名供应商,控告他们在海事处批出总值逾二百万元的采购订单时,涉嫌贪污、行为失当及欺诈。
被告为:陈中正,五十二岁,海事处一级物料供应员;其妻陈叶凤娴,五十二岁, 印堡图章设计公司 ( 「印堡」 ) 东主 ;及 陈小慧 ,四十六岁,业成贸易公司(「业成」)经营者。
他们被控共七项罪名,将于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北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于去年四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三名被告。
其中两项控罪指陈中正涉嫌在执行其公职期间行为失当,即在向 「印堡」及 「业成」发出购货订单事宜上,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
控罪指陈中正涉嫌未有申报因其与 「印堡」及 「业成」的东主兼经营者的关系而引起的利益冲突,及不当地偏袒 「印堡」及 「业成」。
在上述两项控罪中,其中一项亦指陈叶凤娴及陈小慧涉嫌协助及教唆陈中正干犯有关授予「业成」购货订单的怀疑行为失当罪行。
另外,陈中正及陈叶凤娴同被控一项贪污罪名,指他们涉嫌一起及与另一名人士串谋,致使陈中正接受定期付款,作为他建议海事处向手上印图章公司 ( 「 手上印 」 ) 发出购货订单的报酬。
余下四项控罪指陈中正涉嫌以及欺诈手法,诱使海事处将购货订单授予 「 手上印 」 、仁信五金、雅迪行及捷成行,即向海事处虚假地表示,已经取得价格较该等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为高的真正具竞争作用的报价。
廉署的调查显示,授予该等供应商的订单涉及购买不同物品,包括办公室设备、电器、清洁用品,及船只维修机械配件。
有关涉嫌罪行于一九九九年一月至去年四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提堂。
被告为:陈中正,五十二岁,海事处一级物料供应员;其妻陈叶凤娴,五十二岁, 印堡图章设计公司 ( 「印堡」 ) 东主 ;及 陈小慧 ,四十六岁,业成贸易公司(「业成」)经营者。
他们被控共七项罪名,将于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北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于去年四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三名被告。
其中两项控罪指陈中正涉嫌在执行其公职期间行为失当,即在向 「印堡」及 「业成」发出购货订单事宜上,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
控罪指陈中正涉嫌未有申报因其与 「印堡」及 「业成」的东主兼经营者的关系而引起的利益冲突,及不当地偏袒 「印堡」及 「业成」。
在上述两项控罪中,其中一项亦指陈叶凤娴及陈小慧涉嫌协助及教唆陈中正干犯有关授予「业成」购货订单的怀疑行为失当罪行。
另外,陈中正及陈叶凤娴同被控一项贪污罪名,指他们涉嫌一起及与另一名人士串谋,致使陈中正接受定期付款,作为他建议海事处向手上印图章公司 ( 「 手上印 」 ) 发出购货订单的报酬。
余下四项控罪指陈中正涉嫌以及欺诈手法,诱使海事处将购货订单授予 「 手上印 」 、仁信五金、雅迪行及捷成行,即向海事处虚假地表示,已经取得价格较该等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为高的真正具竞争作用的报价。
廉署的调查显示,授予该等供应商的订单涉及购买不同物品,包括办公室设备、电器、清洁用品,及船只维修机械配件。
有关涉嫌罪行于一九九九年一月至去年四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