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前银行高级职员涉嫌收贿四十六万元

2004年2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三 ) 落案起诉一名前中南银行高级职员,控告他于批核贷款予两间公司时,涉嫌收受贿款合共四十六万元。

吴细荣,四十六岁,前中南银行副总经理,被控四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罪名,案件将于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于去年六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被告。

其中三项控罪指吴涉嫌于一九九九年一月至四月期间,就两间公司向中南银行取得的信贷及按揭贷款安排有关的事宜上,向该两间公司的董事分别收受三十八万元及合共八万元的贿款。

吴另被控以一项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罪名。有关怀疑虚假陈述是吴涉嫌于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就回应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 14(1) 条有关其债项发出的通知书时作出的。

吴暂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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