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执业律师涉丁屋发展计划诈骗五百万元判囚五年
2004年3月1日
一名前执业律师,在一项新界发展丁屋计划中,串谋他人诈骗一间投资公司五百万元款项,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一 )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五年。
陈彼得,五十六岁,较早时被裁定一项串诈骗罪名成立。
暂委法官杜大卫宣判时称,被告严重违反诚信,故须判处他阻吓性的刑罚。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裕宝投资有限公司 ( 「裕宝」 ) 为一间投资公司,计划在西贡斩竹湾发展丁屋,并委任陈为有关发展计划的法律顾问。
一九九七年五月,陈透过一名中间人接触柏朗投资有限公司 ( 「柏朗」 ) ,而「柏朗」同意出价一千三百二十万元收购有关发展计划。
「裕宝」的股东及董事其后就有关发展计划举行会议。在会议上,陈及「裕宝」其中一名股东戴树升虚假地表示,「柏朗」愿意出价八百二十万元收购有关计划,并游说其他股东以该价钱出售计划。
一九九七年九月,陈以一千三百二十万元作为交易价拟备一份临时买卖合约。有关合约由戴代「裕宝」签署。
陈代「裕宝」就有关计划收取两期付款,分别为三百五十万元及四百九十万元。
陈其后将其中的四百三十万元支付予「裕宝」,作为有关交易的部份付款。
案情透露:在余下的四百一十万元款项中,陈侵吞其中一百一十四万元,将款项据为己有。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黎嘉谊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兆华协助。
陈彼得,五十六岁,较早时被裁定一项串诈骗罪名成立。
暂委法官杜大卫宣判时称,被告严重违反诚信,故须判处他阻吓性的刑罚。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裕宝投资有限公司 ( 「裕宝」 ) 为一间投资公司,计划在西贡斩竹湾发展丁屋,并委任陈为有关发展计划的法律顾问。
一九九七年五月,陈透过一名中间人接触柏朗投资有限公司 ( 「柏朗」 ) ,而「柏朗」同意出价一千三百二十万元收购有关发展计划。
「裕宝」的股东及董事其后就有关发展计划举行会议。在会议上,陈及「裕宝」其中一名股东戴树升虚假地表示,「柏朗」愿意出价八百二十万元收购有关计划,并游说其他股东以该价钱出售计划。
一九九七年九月,陈以一千三百二十万元作为交易价拟备一份临时买卖合约。有关合约由戴代「裕宝」签署。
陈代「裕宝」就有关计划收取两期付款,分别为三百五十万元及四百九十万元。
陈其后将其中的四百三十万元支付予「裕宝」,作为有关交易的部份付款。
案情透露:在余下的四百一十万元款项中,陈侵吞其中一百一十四万元,将款项据为己有。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黎嘉谊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兆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