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诚邀社区团体申请资助举办「共融互助倡廉洁」活动

2004年3月26日

廉政公署为鼓励社区组织参与倡廉工作而设立的「社区参与计划」,今年续以「 共融互助倡廉洁」为主题,供有关机构申请资助为新来港定居人士筹办各类型的倡廉活动。

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自一九八八年起推行「社区参与计划」,希望透过拨款予不同的组织和机构,让他们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宣传贪污的祸害,并推广廉洁、公平、诚信等信念。」

本年度该计划的拨款总额约十五万元,每项活动的最高资助额为五千元。

拨款申请将由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辖下的传播媒介及教育小组委员会审批处理。

发言人补充:「除提供拨款资助外,廉署社区关系处人员亦会为成功申请资助的团体提供意见和技术支援,包括提供视听器材、展览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肃贪倡廉的资料和刊物。」

「社区参与计划」的活动可以不同形式举行,包括工作坊、展览、座谈会、比赛、嘉年华或「领袖训练计划」等。

有意申请资助的团体,可向廉署辖下各间分区办事处索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截止申请日期为四月二十日 ( 星期二 ) 。查询详情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 2158 5903 。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