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疑涉 盗取 法团 款 项
2004年4月14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一名住宅楼宇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控告他涉嫌 盗取 法团款项合共约 万九千 元。
谭耀威,四十 八 岁,跑马地翠屏苑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被控一项盗窃罪名,将于周五 ( 四月十六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曾接获举报,指称谭涉嫌收受一名承判商的利益,作为协助该承判商取得业主立案法团的维修合约的报酬,经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盗窃罪行。
控罪指谭涉嫌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至 二 ○○ 二 年四月三十日期间,盗窃属于翠屏苑业主立案法团约 八万九千 元的款项。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五提堂。
谭耀威,四十 八 岁,跑马地翠屏苑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被控一项盗窃罪名,将于周五 ( 四月十六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曾接获举报,指称谭涉嫌收受一名承判商的利益,作为协助该承判商取得业主立案法团的维修合约的报酬,经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盗窃罪行。
控罪指谭涉嫌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至 二 ○○ 二 年四月三十日期间,盗窃属于翠屏苑业主立案法团约 八万九千 元的款项。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