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馆长及顾问公司东主涉考古工程诈骗案罪名成立
2004年5月13日
一名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馆长及一名考古顾问公司东主,诈骗总值二十五万元的考古调查及发掘工程合约,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邹兴华,四十四岁,「康文署」馆长,及李羽声,四十三岁,田野考古事务所(「田野」)东主,同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康文署」辖下的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罪名成立。李另被裁定六项相类罪名成立。
裁判官沈小民判处李入狱六个月,并将邹的判刑押后至本月二十七日,以待其社会服务令报告。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一名「古迹办」职员涉嫌收受利益,以批出多份合约予一间考古顾问公司。
调查其后揭发两名被告诈骗「古迹办」以批出多份考古调查及发掘工程合约。
案情透露:考古承办商不得在同一时间内与「古迹办」签署多于一份合约。
二○○一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间,李指示多名「田野」职员,代「田野」竞投多份「古迹办」合约,而他们事前知道「田野」与「古迹办」已签订另一份合约。
李向「古迹办」假称,有关职员会根据有关合约进行考古调查及发掘工程。
廉署调查显示,该等职员将「古迹办」发出的合约款项交予李,而李则负责进行部份有关的考古调查及发掘工程。
案情透露:在邹的协助下,「古迹办」被骗批出一份约值五万元的考古合约予其中一名「田野」职员。
李又利用类似手法,诈骗「古迹办」批出另外六份总值约二十万元的合约。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苏启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中尧协助。
邹兴华,四十四岁,「康文署」馆长,及李羽声,四十三岁,田野考古事务所(「田野」)东主,同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康文署」辖下的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罪名成立。李另被裁定六项相类罪名成立。
裁判官沈小民判处李入狱六个月,并将邹的判刑押后至本月二十七日,以待其社会服务令报告。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一名「古迹办」职员涉嫌收受利益,以批出多份合约予一间考古顾问公司。
调查其后揭发两名被告诈骗「古迹办」以批出多份考古调查及发掘工程合约。
案情透露:考古承办商不得在同一时间内与「古迹办」签署多于一份合约。
二○○一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间,李指示多名「田野」职员,代「田野」竞投多份「古迹办」合约,而他们事前知道「田野」与「古迹办」已签订另一份合约。
李向「古迹办」假称,有关职员会根据有关合约进行考古调查及发掘工程。
廉署调查显示,该等职员将「古迹办」发出的合约款项交予李,而李则负责进行部份有关的考古调查及发掘工程。
案情透露:在邹的协助下,「古迹办」被骗批出一份约值五万元的考古合约予其中一名「田野」职员。
李又利用类似手法,诈骗「古迹办」批出另外六份总值约二十万元的合约。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苏启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中尧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