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沙田区议员诈骗区议会款项判囚十个月

2004年5月19日

一名前任沙田区议员,利用虚假文件申领发还有关多项地区活动的开支,诈骗区议会款项约七万五千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 在 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十个月。

廖韵儿,四十四岁,较早时被裁判官周燕珠裁定八项伪造账目罪名成立。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伪造账目罪名。

案情透露:二○○○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七月期间,廖呈交多份申请,申领发还沙田区议会辖下一个工作小组举办多项活动的开支。

廖不诚实地向沙田区议会及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提供虚假的会计文件,显示所列的开支是举办有关活动而引起,并已由工作小组支付。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文件上所列的开支被夸大合共约七万五千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梁照林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理成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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