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六人涉嫌在「房委会」建筑计划中贪污及伪造帐目
2004年6月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五间公司的六名高层人员,控告他们在供应屋宇装备及物料予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建筑计划中,涉嫌串谋贪污及伪造帐目。
被告为沈超,六十八岁,利信机电有限公司(「利信」)董事;黄洪基,五十三岁,一匹电机有限公司(「一匹」)董事;余志伟,四十五岁,及王天心,三十七岁,分别为 ABB (Hong Kong) Limited 总裁及财务总监;何锡安,五十五岁,及殷坚明,四十九岁,同为和富科技有限公司(「和富」)及电联集团有限公司(「电联」)的董事。
六名被告被控共七项罪名,即两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及五项串谋伪造帐目。他们将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利信」、「一匹」、「 ABB 」及「电联」是「房委会」的应可供应商,负责为「房委会」的建筑计划供应及安装屋宇装备及物料。
两项贪污控罪指沈超、黄洪基及余志伟涉嫌一同及与其他人士串谋,向房屋署人员提供合共一百九十万元,作为有关人员的报酬,要求屋宇装备工程指定分判商,加快呈交它们与应可供应商就「房委会」的建筑计划已签订的用户总掣配电箱及微型断路器配电箱供应的合约。
该等供应商包括「利信」、「一匹」、 ABB 工业及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现称为 ABB (Hong Kong) Limited )
(「 ABB 」)、兴业电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及耀生行贸易有限公司(「耀生行」)。
六名被告另被控共五项串谋伪造帐目罪名,指他们一同及与其他人士串谋,不诚实地揑改共十六份「 ABB 」的购货订单,金额共逾三百二十万元。
该等购货订单载有怀疑虚假的记项,藉以显示「 ABB 」已向「利信」、「一匹」、「和富」及「耀生行」发出订单,要求提供改装电容器的技术员和设备,及提供改装及安装用户总掣配电箱的服务。
有关涉嫌贪污及伪造帐目罪名于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一年一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被告为沈超,六十八岁,利信机电有限公司(「利信」)董事;黄洪基,五十三岁,一匹电机有限公司(「一匹」)董事;余志伟,四十五岁,及王天心,三十七岁,分别为 ABB (Hong Kong) Limited 总裁及财务总监;何锡安,五十五岁,及殷坚明,四十九岁,同为和富科技有限公司(「和富」)及电联集团有限公司(「电联」)的董事。
六名被告被控共七项罪名,即两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及五项串谋伪造帐目。他们将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利信」、「一匹」、「 ABB 」及「电联」是「房委会」的应可供应商,负责为「房委会」的建筑计划供应及安装屋宇装备及物料。
两项贪污控罪指沈超、黄洪基及余志伟涉嫌一同及与其他人士串谋,向房屋署人员提供合共一百九十万元,作为有关人员的报酬,要求屋宇装备工程指定分判商,加快呈交它们与应可供应商就「房委会」的建筑计划已签订的用户总掣配电箱及微型断路器配电箱供应的合约。
该等供应商包括「利信」、「一匹」、 ABB 工业及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现称为 ABB (Hong Kong) Limited )
(「 ABB 」)、兴业电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及耀生行贸易有限公司(「耀生行」)。
六名被告另被控共五项串谋伪造帐目罪名,指他们一同及与其他人士串谋,不诚实地揑改共十六份「 ABB 」的购货订单,金额共逾三百二十万元。
该等购货订单载有怀疑虚假的记项,藉以显示「 ABB 」已向「利信」、「一匹」、「和富」及「耀生行」发出订单,要求提供改装电容器的技术员和设备,及提供改装及安装用户总掣配电箱的服务。
有关涉嫌贪污及伪造帐目罪名于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一年一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