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区议员及其妻涉嫌在东区区议会选举触犯投票罪行

2004年6月23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一名东区区议会议员及其妻,控告他们涉嫌在去年东区区议会选举中触犯有关投票罪行。

蔡世传,五十五岁,东区区议会议员,及其妻黄秀宝,四十八岁,各被控以一项作出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6(1)(b)条,并将于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蔡涉嫌在去年东区区议会选举(保垒选区)中作出舞弊行为,即向选举事务主任提供明知属虚假达关键程度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并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有关选举中投票。

蔡涉嫌在日期为去年七月十四日的地方选区选民登记申请表/更改住址通知书上的声明中提供虚假资料,报称北角英皇道的居所是他的唯一或主要居所。

黄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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