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 高级警员 涉嫌 使用虚假发票及盗窃委任证

2004年6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五)落案起诉一名高级警员,控告他涉嫌使用虚假发票以干扰警方一项内部调查,及涉嫌盗窃委任证,并将其出售予他人。

刘家强,三十八岁,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及一项盗窃,将于下周一(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于去年十二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被告。

首项控罪指刘于二○○一年一月六日涉嫌使用三张虚假发票,意图诱使一名督察接受该等发票为真确。当时,警方正就刘怀疑欠债而进行内部调查。

另一项控罪指刘于去年十二月八日盗窃一张有他的名字的香港警务处职员委任证,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产。刘被指涉嫌以一万五千元出售该委任证。

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一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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