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串谋使用虚假会计记录罪成候判

2004年9月1日

一名上市公司主席及一名执行董事,串谋使用虚假的业务及会计记录,并呈交有关记录予核数师作审计用途,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许培新,四十一岁,及蔡雅娟,四十七岁,分别为腾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腾达」)主席及执行董事,同被裁定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

法官张惠玲将案件押后至明日(星期四)下午二时三十分宣判,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该公司上市的贪污举报。调查发现被告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的勾当。

案情透露:「腾达」于二○○二年底,要求其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制备核数师报告,以刊登于「腾达」二○○二年年报内。

许及蔡于二○○二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期间,一同及与多名职员串谋使用明知是虚假的「腾达」会计及业务记录文件,并 将有关虚假文件呈交予「安永」作审计之用。

案情透露:「安永」根据有关 虚假 文件制 备 核数师报告,显示「腾达」于二○○二年财政年度的营业额及股东应占纯利,分别超过二亿一千二百万元及逾四千三百万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宝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玉菲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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