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串谋使用虚假会计记录分别判囚四年及三年半
2004年9月2日
一名上市公司主席及一名执行董事,串谋使用虚假的业务及会计记录,并呈交有关记录予核数师作审计用途,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 四 )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许培新,四十一岁,腾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腾达」)主席,被判入狱四年,而「腾达」执行董事蔡雅娟,四十七岁,则被判入狱三年半。
法庭亦下令许及蔡分别在五年及四年内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许及蔡于昨日同被裁定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
法官张惠玲于今日宣判时斥责被告,指他们对策划周详的诈骗勾当毫无悔意。
法官称,被告将「腾达」二○○二年财政年度的纯利夸大近四倍,以诈骗股东及市民,乃属严重罪行。
法官续称,法庭须判处阻吓性的刑罚,否则会向社会发出错误的信息,令市民以为法庭会容忍这类诈骗行为。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该公司上市的贪污举报。调查发现被告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的勾当。
案情透露:「腾达」于二○○二年底,要求其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制备核数师报告,以刊登于「腾达」二○○二年年报内。
许及蔡于二○○二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期间,一同及与多名职员串谋使用明知是虚假的「腾达」会计及业务记录文件,并 将有关虚假文件呈交予「安永」作审计之用。
案情透露:「安永」根据有关 虚假 文件制 备 核数师报告,显示「腾达」于二○○二年财政年度的营业额及股东应占纯利,分别超过二亿一千二百万元及逾四千三百万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宝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玉菲协助。
许培新,四十一岁,腾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腾达」)主席,被判入狱四年,而「腾达」执行董事蔡雅娟,四十七岁,则被判入狱三年半。
法庭亦下令许及蔡分别在五年及四年内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许及蔡于昨日同被裁定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
法官张惠玲于今日宣判时斥责被告,指他们对策划周详的诈骗勾当毫无悔意。
法官称,被告将「腾达」二○○二年财政年度的纯利夸大近四倍,以诈骗股东及市民,乃属严重罪行。
法官续称,法庭须判处阻吓性的刑罚,否则会向社会发出错误的信息,令市民以为法庭会容忍这类诈骗行为。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该公司上市的贪污举报。调查发现被告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的勾当。
案情透露:「腾达」于二○○二年底,要求其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制备核数师报告,以刊登于「腾达」二○○二年年报内。
许及蔡于二○○二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期间,一同及与多名职员串谋使用明知是虚假的「腾达」会计及业务记录文件,并 将有关虚假文件呈交予「安永」作审计之用。
案情透露:「安永」根据有关 虚假 文件制 备 核数师报告,显示「腾达」于二○○二年财政年度的营业额及股东应占纯利,分别超过二亿一千二百万元及逾四千三百万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宝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玉菲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