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声明 - 廉署决定不再就搜查令裁决进一步上诉
2004年10月30日
有关上诉法庭于今年十月十一日就廉政公署申请签发搜查令所颁布的判决,在考虑过法律意见后,廉署决定不会进一步上诉。
廉署发言人称:「在仔细考虑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廉署同意并无足够的法律理据向终审法院作出上诉。」
「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上诉庭已澄清有关就搜查及检取新闻材料的法律要求。」
「上诉庭就案件颁布了详尽的判词,判词是三位资深的上诉庭大法官一致的决定,极具说服力,对于日后执法机构如何根据有关法例处理新闻材料,提供了有用的指引。」
「虽然技术上,原讼法庭夏正民法官撤销搜查令的命令仍然有效,但上诉庭的判词实质上已推翻了其裁决。」
「此外,由于涉及的报社已容许廉署检阅搜得的资料,因此是否需要作进一步上诉,以正式推翻夏正民法官的命令,对案件已没有实质影响。」
发言人又补充,虽然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廉署会参照上诉庭对有关法例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内部的执法指引。
廉署发言人称:「在仔细考虑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廉署同意并无足够的法律理据向终审法院作出上诉。」
「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上诉庭已澄清有关就搜查及检取新闻材料的法律要求。」
「上诉庭就案件颁布了详尽的判词,判词是三位资深的上诉庭大法官一致的决定,极具说服力,对于日后执法机构如何根据有关法例处理新闻材料,提供了有用的指引。」
「虽然技术上,原讼法庭夏正民法官撤销搜查令的命令仍然有效,但上诉庭的判词实质上已推翻了其裁决。」
「此外,由于涉及的报社已容许廉署检阅搜得的资料,因此是否需要作进一步上诉,以正式推翻夏正民法官的命令,对案件已没有实质影响。」
发言人又补充,虽然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廉署会参照上诉庭对有关法例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内部的执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