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职员不当批出逾二百万元购货订单及欺诈判囚两年
2004年11月2日
一名海事处一级物料供应员,在批出总值逾二百万元的购货订单时,涉及行为失当及欺诈,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 二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
陈中正,五十三岁,较早时被裁定六项罪名成立,即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四项欺诈。
法官施允义宣判时谴责被告滥用其职位,并且毫无悔意。
其中两项控罪指被告在执行其公职期间行为失当,即在向印堡图章设计公司(「印堡」)及业成贸易公司(「业成」)发出购货订单事宜上,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印堡」及「业成」分别由被告的妻子及友人拥有。
该等订单涉及购买不同物品,包括办公室设备、电器、清洁用品及船只维修机械配件。
案情透露:被告在向「印堡」及「业成」发出购货订单时,未有申报其与该两间公司的东主的关系而引起的利益冲突,及并无依照政府的物料供应及采购规则。
为显示「印堡」及「业成」就竞投有关购货订单提出的标价最低,被告向海事处呈交由多间公司发出的虚假标价,其中一些公司其实并不存在。
结果,「印堡」于一九九九年获海事处批出十九份总值逾四万八千三百元的购货订单;而「业成」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三年期间,则获海事处批出二百三十二份购货订单,总值逾二百一十万元。
此外,四项欺诈罪名指被告以欺诈手法,诱使海事处将购货订单判予四名供应商,即向海事处讹称已向其他供应商取得竞投有关订单的报价,而他们的报价较上述四名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为高。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Frederic Whitehouse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显明协助。
陈中正,五十三岁,较早时被裁定六项罪名成立,即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四项欺诈。
法官施允义宣判时谴责被告滥用其职位,并且毫无悔意。
其中两项控罪指被告在执行其公职期间行为失当,即在向印堡图章设计公司(「印堡」)及业成贸易公司(「业成」)发出购货订单事宜上,蓄意及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印堡」及「业成」分别由被告的妻子及友人拥有。
该等订单涉及购买不同物品,包括办公室设备、电器、清洁用品及船只维修机械配件。
案情透露:被告在向「印堡」及「业成」发出购货订单时,未有申报其与该两间公司的东主的关系而引起的利益冲突,及并无依照政府的物料供应及采购规则。
为显示「印堡」及「业成」就竞投有关购货订单提出的标价最低,被告向海事处呈交由多间公司发出的虚假标价,其中一些公司其实并不存在。
结果,「印堡」于一九九九年获海事处批出十九份总值逾四万八千三百元的购货订单;而「业成」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三年期间,则获海事处批出二百三十二份购货订单,总值逾二百一十万元。
此外,四项欺诈罪名指被告以欺诈手法,诱使海事处将购货订单判予四名供应商,即向海事处讹称已向其他供应商取得竞投有关订单的报价,而他们的报价较上述四名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为高。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Frederic Whitehouse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显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