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利用虚假文件申领七十万元身故赔偿判囚七个月
2004年11月29日
一名商人使用虚假文件,讹称其在内地的「 妹妹 」被雷电击毙,与其他人士串谋申领七十万元身故保险赔偿,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一)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判官叶佐文判入狱七个月。
黄耀棠,五十三岁,较早时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企图以欺骗手段在银行的纪录内促致记项。
廉署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称被告向一名保险经纪提供利益,作为协助他申领身故赔偿的报酬。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及欺骗罪行。
案情透露: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被告为广东省清新县居民黄爱连,向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美国万通」)购买一份人寿/医疗保险单,保额为七十万元。
被告在有关申请书讹称他是黄爱连的兄长,亦是保单的唯一受益人,并虚假地表示黄爱连于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在中国高州市被雷电击毙。
为申领有关赔偿,被告向「美国万通」呈交多份由同案另外两名被告邓林标及郑汉宗提供的虚假文件。
该等虚假文件包括由高州市一间医院发出的死亡证明书;由清新县公安局发出的两份证明书,分别确认黄爱连的户口登记已遭注销,及被告与黄爱连之间属兄妹关系;及由殡仪馆发出的证明书,声称黄爱连已遭火化。
廉署调查显示,黄爱连不但与被告并无亲属关系,而且更从不认识被告,亦对有关的保险单毫不知情。
案情又透露:高州市天文台证实于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并无任何闪电或雷暴记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曾于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协助。
邓林标,五十一岁,商人,及郑汉宗,四十七岁,前保险经纪,亦同被控一项相类串谋诈骗罪名。两人较早时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杨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卓智欣协助。
黄耀棠,五十三岁,较早时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企图以欺骗手段在银行的纪录内促致记项。
廉署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称被告向一名保险经纪提供利益,作为协助他申领身故赔偿的报酬。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及欺骗罪行。
案情透露: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被告为广东省清新县居民黄爱连,向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美国万通」)购买一份人寿/医疗保险单,保额为七十万元。
被告在有关申请书讹称他是黄爱连的兄长,亦是保单的唯一受益人,并虚假地表示黄爱连于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在中国高州市被雷电击毙。
为申领有关赔偿,被告向「美国万通」呈交多份由同案另外两名被告邓林标及郑汉宗提供的虚假文件。
该等虚假文件包括由高州市一间医院发出的死亡证明书;由清新县公安局发出的两份证明书,分别确认黄爱连的户口登记已遭注销,及被告与黄爱连之间属兄妹关系;及由殡仪馆发出的证明书,声称黄爱连已遭火化。
廉署调查显示,黄爱连不但与被告并无亲属关系,而且更从不认识被告,亦对有关的保险单毫不知情。
案情又透露:高州市天文台证实于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并无任何闪电或雷暴记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曾于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协助。
邓林标,五十一岁,商人,及郑汉宗,四十七岁,前保险经纪,亦同被控一项相类串谋诈骗罪名。两人较早时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杨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卓智欣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