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警务人员及一名前海关关员涉色情及非法活动裁定罪成

2004年12月7日

四名警务人员及一名前海关关员,较早前在一宗贪污调查中被廉政公署拘捕,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涉及色情及非法活动罪名成立。

曹铭深,三十四岁,高级督察;林康国,四十三岁,及简国祥,四十岁,两人皆为警长;詹辉强,三十六岁,警员;及梁志贤,四十四岁,前海关关员,今日被裁定合共四项罪名成立。

控罪包括两项串谋依靠女子卖淫的收入为生,一项煽惑他人串谋行劫及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林较早前已承认一项管有违禁武器罪名。

暂委法官林伟权将案件押后至本星期六(十二月十一日)宣布判刑。四名被告林、简、詹及梁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最初接获有关警务人员的贪污举报,指控涉及油尖区的娱乐及色情场所,调查后始揭发有关的色情及非法活动罪行。

案情透露,去年二月简国祥及一名线人在尖沙嘴开设「一楼一凤」「架步」,每人集资十二万五千元。另外两名被告曹铭深及詹辉强则于稍后「入股」,各支付二万五千元。

去年五月或六月期间,简在珠海介绍另一被告林康国认识有关线人。林把一名女子介绍给该线人,并同意该名女子在「架步」每次提供性服务后,林可获「拆帐」五十元佣金。

林其后介绍被告梁志贤认识该线人,并同意在内地物色女子来港,在有关「架步」充当妓女,而梁则从林收取佣金。

案情又透露,林在去年八月曾煽惑另一名线人,串谋行劫一间银行。

案中五名被告于去年九月被廉署拘捕,其后获廉署保释以候进一步调查。期间,曹及简曾参与一项计划,阻止可能成为证人的人士向廉署提供资料或供词。

另外,廉署人员在搜查林的寓所时,搜出他藏有一支属违禁武器的重力操作钢棒。

曹铭深由于未有出庭听取判决,法官已发出手令缉捕他。警方会全力协 助 廉署寻找曹。

任何人士如获悉曹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他,可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苏启明代表出庭 ,并由廉署人员林志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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