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串谋「买凶」谋杀廉署证人被判终身监禁

2004年12月9日

一名无业男子,参与「买凶」谋杀一名预备在怀疑涉及贪污的八十亿元走私香烟案件中替廉政公署作供的证人,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终身监禁。

郑会耀,四十二岁,昨日被陪审团一致裁定一项串谋谋杀罪名成立。他亦被陪审团一致裁定另一项罪名成立,指他串谋处理从可公诉罪行获得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 25 条。

郑因串谋谋杀罪名被判终身监禁,而就有关《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罪名则被判监五年。法官伦明高下令郑于其终身监禁的刑期中,须服刑至少二十二年。

法官宣判时表示,被告「买凶」谋杀廉署证人是用以复仇,计划经过周详策划,而且专业地进行,动机是阻止死者到港出庭就十分严重的罪行作供。

法官称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本港的司法公义,而由于有 关 谋杀涉及金钱报酬,更加重被告所犯罪行的严重性。

法官续称,廉署人员凭着持久和锲而不舍的努力,在内地及新加坡有关机构的协助下,终于将被告绳之于法。

廉署发言人感谢广东省公安厅国际刑警广东联络处及香港警务处联络事务科曾给予协助,致使被告于去年八月由内地被送回港。

案情透露:被告于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同谋及议同在新加坡谋杀徐道仁。

当时,徐为一名廉署证人。他将在一宗八十亿元走私香烟案件的审讯中作供指证有关被告。

案情亦透露:被告与其他人士串谋处理多笔合共二十万元的现金,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关款项是谋杀徐的报酬。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魏富达及许绍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国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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