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诈骗六百五十万元佣金及运费判囚三至四年
2004年12月10日
香港三菱商事会社有限公司(「香港三菱」)的两名前雇员及一名商人,向「香港三菱」诈骗佣金及运费合共约六百五十万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三年至四年。
张权,四十一岁,「香港三菱」前副总经理,及张衡,四十岁,商人,各被判入狱四年。
「香港三菱」另一名前副总经理蔡培忠,四十三岁,则被判入狱三年。
法官姬大维宣判时表示,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违反诚信,而且是有预谋地犯案。
三名被告今日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代理人串谋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
廉署于去年七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三名被告。
张权及张衡被裁定一项罪名成立,指两人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香港三菱」,不诚实地致使「香港三菱」根据以虚假陈述而制订的佣金协议书,支付合共一百九十五万一千九百八十五点五九元。
张权及张衡另被裁定一项罪名成立,指他们与其他人士串谋,令张权使用该等怀疑为虚假的佣金协议书,意图欺骗「香港三菱」。
第三项控罪则指张权、张衡及蔡培忠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香港三菱」,不诚实地致使「香港三菱」支付夸大的运费合共四百五十六万五千六百九十三点零五元。
有关控罪于一九九七年一月至去年七月期间发生。
「香港三菱」于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Charlotte Draycott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文杰协助。
张权,四十一岁,「香港三菱」前副总经理,及张衡,四十岁,商人,各被判入狱四年。
「香港三菱」另一名前副总经理蔡培忠,四十三岁,则被判入狱三年。
法官姬大维宣判时表示,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违反诚信,而且是有预谋地犯案。
三名被告今日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代理人串谋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
廉署于去年七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三名被告。
张权及张衡被裁定一项罪名成立,指两人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香港三菱」,不诚实地致使「香港三菱」根据以虚假陈述而制订的佣金协议书,支付合共一百九十五万一千九百八十五点五九元。
张权及张衡另被裁定一项罪名成立,指他们与其他人士串谋,令张权使用该等怀疑为虚假的佣金协议书,意图欺骗「香港三菱」。
第三项控罪则指张权、张衡及蔡培忠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香港三菱」,不诚实地致使「香港三菱」支付夸大的运费合共四百五十六万五千六百九十三点零五元。
有关控罪于一九九七年一月至去年七月期间发生。
「香港三菱」于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Charlotte Draycott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文杰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