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主席及前执行董事被廉署加控罪名涉嫌盗取公司资金及涉及认股权诈骗

2005年3月2日

一间上市公司的前主席及一名前执行董事,涉嫌盗取公司资金,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两人于今(星期三)早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时被加控罪名。

黄宏生,四十八岁,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创维」)前主席,及黄培升,三十七岁,「创维」前执行董事,同被加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偷窃及一项串谋诈骗。

黄宏生另被加控一项串谋偷窃罪名。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六月一日再提堂。

其中一项新增控罪,指黄宏生及黄培升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偷窃一笔属于 Skyworth Computer & Network Company Limited 的逾二百二十万元款项。

黄宏生及黄培升亦被加控另一项罪名,指他们涉嫌与其他人士就批出认股权串谋诈骗「创维」。

余下一项新增控罪,指黄宏生与另一名人士串谋偷窃一笔属于 Skyworth (Group) Company Limited 的五十万元款项。

两名被告较早时被控一项串谋偷窃罪名,指他们与其他人士串谋盗窃属于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的款项,涉款总额逾四千八百万元。

上述四项涉嫌控罪于二○○○年十一月至去年十一月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一百万元保释外出。他们亦受命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杨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丁家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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