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前 雇 员及另外两人诈骗七十四万元工作订单被判刑

2005年4月12日

一名香港电台(「港台」)前雇员及另外两名人士,利用虚假报价单,诈骗「港台」就多个项目批出总值逾七十四万元的工作订单,被廉政公署起诉,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被判刑。

张健民,二十七岁,「港台」前节目助理,被暂委法官鲍理贤判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

何苑仪,三十四岁,及余绍祺,三十五岁,同为薯制作有限公司﹙「薯制作」﹚董事兼股东,各被判入狱九个月,缓刑两年。

三名被告较早时同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何及余另被裁定十一项伪造罪名成立,而何则被裁定八项相类罪名成立。

廉署于去年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各被告。

在有关控罪发生期间,张受雇于「港台」,而何亦为「港台」的合约雇员。余是一间名为「风水轩」的制作公司的东主。

案情透露:自一九九九年, 「港台」分别将多份制作订单批予「薯制作」或「风水轩」。

二○○○年十二月至二○○二年十二月期间,张、何及余串谋诈骗「港台」,即虚假地作出申述,声称由「薯制作」、「风水轩」、「 50M 」及「灵机一触」为投得「港台」多个项目而递交的报价单,是真正具有竞争性,透过竞争过程取得,及各自独立地分开制备。

「 50M 」及「灵机一触」从未有授权任何人士向「港台」发出有关报价单。

被告透过虚假报价单,欺骗「港台」将有关项目的十一份工作订单批给「薯制作」,另外一份工作订单则批给「风水轩」。

案情透露: 何及余于二○○○年十二月至二○○二年八月期间,就多项「港台」项目,伪造十一份「 50M 」的报价单。

另外,何于二○○一年三月至二○○二年十二月期间,就多项「港台」项目,伪造八份「灵机一触」的报价单。

廉署调查显示,「港台」就有关项目批出的工作订单总值逾七十四万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Christopher Coghlan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伟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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