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 揑 造连串谎话诈骗一千四百万元被判囚

2005年4月25日

两名人士讹称其公司资产被廉政公署冻结,并需聘请大律师处理案件,向一名成衣制造公司东主诈骗一千四百万元,较早时被廉署拘控。被告于今日(星期一)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方锦仪,四十七岁,被判入狱四年零八个月,而苏广德,三十四岁,则被判入狱四年。

方较早时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而苏则于今日被裁定同一罪名成立。

法官龙礼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而且长时间犯案,故须判处较长的刑期。

法官亦讚扬负责有关案件的廉署人员,指他们呈堂的法庭文件预备得十分仔细,并称讚廉署为难得的执法机构。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揭发有关的行骗勾当。

案情透露:被告认识一名成衣制造公司东主后,策划诈骗勾当,揑造连串藉口,向该名东主及其丈夫诈骗金钱。

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三年二月期间,被告先后向该对夫妇讹称,方总值五亿元的公司资产被廉署冻结,并急需金钱以聘请大律师处理就冻结资产所涉及的法律程序。

被告亦向他们讹称,有关事件已转介香港联合交易所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作决议。

案情透露:被告透过有关虚假陈述,向该对夫妇诈骗共一千四百万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Ronald Mayne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国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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