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六名人士涉嫌诈骗「市建局」收楼重建补偿

2005年6月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六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企图向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欺诈收楼重建赔偿金达六十多万元。被告今日(星期二)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陈伟权,31岁;区妹,55岁;黄沛宁,54岁;李志强,55岁;苏友冲,49岁;各否认一项企图欺诈控罪。林楚华,40岁,否认三项相同罪名。

裁判官练锦鸿将陈伟权的案件押后至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进行预审。陈获准以现金二万元保释。

其余五名被告的案件则押后至七月十九日进行预审。区、黄、李和苏各准以一万元现金保释;林则获准以五万元保释。

裁判官命各被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不准离港。

有关控罪指被告企图诱使「市建局」向其批出较他们有权申索的金额为高的现金补偿。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假扮住客,讹称居住于「市建局」在新填地街的一项重建项目的楼宇单位,意图骗取补偿金。

若当时「市建局」相信他们所作的声明属实,将会发放共六十一万二千元的现金补偿。

有关涉嫌控罪于二○○二年十月十八日至二○○三年九月五日期间发生。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员庄家乐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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