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专员黄鸿超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开首发言全文

2005年7月22日

最近廉署执行处处长陈德成先生离职的事,引起公众的关注。其实关于个别员工的离职问题,由于涉及他的私隐是不应该公开讨论。不过,现时身在外地的陈先生已经向委员会提交了一封信,简略解释他离职的决定。

陈先生今次请辞是依照既定的程序申请与署方提前解约。他在公署服务多年,累积了颇多的假期,提出申请在通知期内放取他的离职假期。由于陈先生正式请辞之前,他已休假约一个月,职务已交予署理其职位的同事处理。在考虑过执行处的运作需要后,我相信若让曾署理其职位的同事继续署任,将更有助工作顺利延续。因此,我决定批准陈先生在离职通知期间休假,我认为该决定既符合公务需要,亦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关于规管廉署高层离职后工作的问题,廉署设有审批制度,以防止利益冲突。廉署规定任何首长级第三级或以上的职员,在离职休假完毕后一年内,如拟担任外间工作或接受外间机构聘用,或从事任何商贸活动或行业,而这些工作主要在香港进行者,须向廉政专员申请批准。本人若收到任何有关的申请,必定严格审查以确保不会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

由于陈先生的请辞,引起外界对廉署人手问题的关注,我亦希望在此向委员会提供这方面的资料。首先,在员工聘用制度方面,廉署与一般其他政府部门有所不同,我们的职员有百分之九十八是以合约制受聘的,因此流动性会较长俸制的公务员为高,亦较容易受到外面劳工市场的变化所影响。今年头六个月内,廉署各部门各职级共有46名员工离任。过去五年,平均流失率约6%,其中以 2000、2001及2004年的流失率相对较高,分别为6.7%、7.4%及7.1%,至于2002年及2003年,可能受整体社会经济环境影响,流失率则较低,分别为4.8%及4.7%。(有关的流失率数字包括不予续约、主动离职、退休或借调完毕返回政府的同事。)此外,流失的人员主要是集中于前线的职级。为填补员工离职及晋升而留下的空缺,自2003年以来廉署共招聘了117名人员,包括先后两次为执行处聘请了84位助理调查主任及调查主任,及在今年社区关系处及防止贪污处亦招聘了13名助理廉政主任,以补充人手。我们亦经常检讨整体工作量,有必要时会灵活调配人手,有效分配工作。廉署亦多次在内部晋升合适的员工以填补有关职位空缺。自2003年以来,共有71名人员获晋升。

虽然流失率并非特别高,但是我们都了解到廉署同事,特别是前线调查员面对的工作压力。虽然近一、两年贪污投诉稍为减少,但其中很多案件非常复杂,需要不少人力物力去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搜证,再加上近年资源较为紧绌,他们面对的工作压力是可以想像的。

为了积极地面对这些挑战,除了招聘人手舒缓前线员工的工作压力外,廉署于本年初已开始全面检讨员工专业培训的需要,作为制订长远的培训计划的参考。另外有关执行处各级调查人员的培训,更邀请了一位对执法部门工作熟悉的海外顾问,进行研究和提出改善建议。我们将会投入更多资源,继续加强员工专业培训,以不断提升廉署的执法水平,维持反贪的效力。

最后,我想藉此机会向议员及公众强调一点,廉署同事无论面对任何挑战,都会继续紧守岗位,依法办事,不惧不偏地履行我们的反贪任务,为香港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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