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诈骗上市公司顾问费及工资二千万元被判囚

2005年8月26日

三名人士讹称多间公司曾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建筑工程提供顾问服务及工人,向一间上市公司诈骗约共二千万元的顾问费用及工资,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分别被判入狱。

郭顺安,四十五岁,上市公司顺昌集团有限公司(「顺昌」)前行政总裁,被判入狱六年八个月,而区家志,四十二岁,「顺昌」前财务总监,则被判入狱五十五个月。

崔符曾,六十七岁, Prelude Assets Limited ( Prelude )前董事,被判入狱八个月。

特委法官黄福鑫宣判时指出,虽然廉署人员最近备受压力,但他们仍然能够一如既往尽忠职守,并发挥锲而不舍的精神。法官并讚扬廉署人员就本案进行了彻底而艰辛的调查。

郭、区及崔较早时分别承认或被裁定共五项罪名成立,包括四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有关控罪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一年三月期间发生。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一名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涉嫌就多项公屋计划的屋宇装备管理合约及工程监管,向多名供应商及承判商收受贿赂。调查其后揭发有关诈骗勾当。

案情透露: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年六月期间,郭与区达成协议,串谋诈骗「顺昌」的三间附属公司。

两人讹称 Prelude 曾就「房委会」在黄大仙、葵涌、青衣、天水围、宝琳及沙田的多项工程,向有关附属公司提供顾问服务。 Prelude 为一间由郭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区负责安排所有虚假单据,并由其本人或郭代「顺昌」签核。结果,该三间「顺昌」的附属公司被诱使支付共一千三百五十八万元予 Prelude 。

案情并透露: 郭与崔达成另一项协议,串谋诈骗其中一间附属公司。

两人讹称裕发工程公司(「裕发」)曾就「房委会」辖下屋苑的电力装置安装、测试及完工测试工程,向该附属公司提供工人,诱使该附属公司向「裕发」支付六百三十七万六千零六十三点三元的款项。

崔则透过类似的诈骗勾当,诱使该附属公司向富昌工程(香港)公司(「富昌」)支付另一笔二百二十五万六千八百二十三点四元的款项。

「裕发」及「富昌」是由一名与被告有关联的人士所设立。

案情又透露: 郭串谋处理一笔五百六十五万六千零六十三点三元款项,而有关款项是从上述涉及「裕发」的诈骗勾当中获得。

控方今日由由大律师 Aziz Hoosen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杜安琪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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