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行贿海关职员获取突击检查轮值资料判囚十四个月
2005年9月23日
一名商人向海关职员提供共约七万元贿款,以获取有关海关人员轮值表的限阅资料,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较早时承认控罪,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四个月。
邓国伟,四十一岁,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法庭命令邓其余一项相类罪名记录在案。
法官简士勳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贪污罪行严重,而且长时间犯案,故须判处他入狱。
案情透露:被告于一九九九年认识一名香港海关助理贸易管制主任。
去年一月,该名海关主任被调往纺织品转运调查科辖下的纺织品突击检查课。该课人员负责向经文锦渡、落马洲及沙头角管制站运送出入口纺织品的货车进行突击搜查。
被告要求该名海关主任向他提供纺织品突击检查课各组人员的轮值表,以便他在中港两地之间运送纺织品。
被告最初同意每星期向该名海关人员提供二千元作为报酬。去年一月,被告提供共八千元予该名海关人员,以获取有关轮值表的资料。
两人其后同意被告每月支付贿款。去年九月初,该名海关人员要求被告预支贿款。同月八日,被告给予五千元予该名海关人员。两人随即被廉署人员拘捕。
去年一月至九月期间,被告提供予该名海关人员的贿款合共约七万元。
该名海关人员亦因受贿而被起诉,较早时承认两项贪污罪名,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锦仪协助。
邓国伟,四十一岁,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法庭命令邓其余一项相类罪名记录在案。
法官简士勳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贪污罪行严重,而且长时间犯案,故须判处他入狱。
案情透露:被告于一九九九年认识一名香港海关助理贸易管制主任。
去年一月,该名海关主任被调往纺织品转运调查科辖下的纺织品突击检查课。该课人员负责向经文锦渡、落马洲及沙头角管制站运送出入口纺织品的货车进行突击搜查。
被告要求该名海关主任向他提供纺织品突击检查课各组人员的轮值表,以便他在中港两地之间运送纺织品。
被告最初同意每星期向该名海关人员提供二千元作为报酬。去年一月,被告提供共八千元予该名海关人员,以获取有关轮值表的资料。
两人其后同意被告每月支付贿款。去年九月初,该名海关人员要求被告预支贿款。同月八日,被告给予五千元予该名海关人员。两人随即被廉署人员拘捕。
去年一月至九月期间,被告提供予该名海关人员的贿款合共约七万元。
该名海关人员亦因受贿而被起诉,较早时承认两项贪污罪名,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锦仪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