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民政事务局主任涉嫌挪用一百五十万元青年交流计划款项

2005年11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诉一名负责民政事务局青年交流计划的一级行政主任,控告他涉嫌挪用公帑一百五十万元。

文咏钧,四十二岁,被控共五项盗窃罪名。被告将于周四(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前接获民政事务局转介的投诉,怀疑其中一名职员涉嫌使用虚假文件诈骗该局,并怀疑案件涉及贪污。廉署经调查后揭发涉嫌盗窃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去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间,偷窃存于其银行户口的五笔款项,涉款共一百五十万元,而有关款项属于香港政府的财产。

廉署调查发现,民政事务局向被告预支有关款项,以支付多个青年交流计划所需的费用。被告涉嫌挪用有关款项作私人用途。

民政事务局在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的协助。

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等候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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