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收受疑犯万元及威迫他人代收贿款 判囚 三年
2005年12月1日
一名侦缉高级警员,收受一名怀疑触犯诈骗罪行的男子提供一万元,声称不就其案件提出起诉,并以恫吓方法威迫另一名人士代他收取有关贿款,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 判入狱 三 年。
姚树培,四十三岁,较早时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一项身为公职人员收受利益,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及一项勒索。
裁判官谢沈智慧于判刑时称,被告所犯的贪污及勒索罪行严重,咎由自取,故须重判他入狱。
案情透露:今年四月十二日,被告向一宗怀疑诈骗案的疑犯索取一万元,作为不对他采取适当行动的报酬。
该疑犯其后向廉署作出举报。在廉署人员安排下,该疑犯在获警方给予保释后接触被告。
被告在电话中指示疑犯将一万元现金放入一个铁罐,并将该铁罐摆放在何文田警察宿舍内的分类回收桶。
被告其后要求一名女子代他从分类回收桶拿取有关铁罐,并恫吓如她未能照办,将会对她提出起诉。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谭耀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麟昌协助。
姚树培,四十三岁,较早时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一项身为公职人员收受利益,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及一项勒索。
裁判官谢沈智慧于判刑时称,被告所犯的贪污及勒索罪行严重,咎由自取,故须重判他入狱。
案情透露:今年四月十二日,被告向一宗怀疑诈骗案的疑犯索取一万元,作为不对他采取适当行动的报酬。
该疑犯其后向廉署作出举报。在廉署人员安排下,该疑犯在获警方给予保释后接触被告。
被告在电话中指示疑犯将一万元现金放入一个铁罐,并将该铁罐摆放在何文田警察宿舍内的分类回收桶。
被告其后要求一名女子代他从分类回收桶拿取有关铁罐,并恫吓如她未能照办,将会对她提出起诉。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谭耀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麟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