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现任及前任九龙城区议员涉嫌诈骗约二十五万元租金津贴

2006年1月10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诉两名现任及一名前任九龙城区议会议员,控告他们涉嫌夸大租用办事处月租金额,诈骗政府津贴共约二十五万元。

三名被告为冯竞文,五十八岁,刘定邦,五十六岁,现任九龙城区议会议员,及陆伟纲,五十一岁,前任九龙城区议会议员。冯及陆于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曾任九龙城临时区议会议员。

三名被告共被控一项违反《普通法》的串谋诈骗,及六项违反《盗窃罪条例》的提供虚假资料罪名。他们将于周四(一月十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廉署较早时调查涉及区议员的贪污指控,揭发有关涉嫌诈骗勾当。

冯和陆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控罪指他们在一九九八年四月至八月间,涉嫌不诚实地向九龙城临时区议会表示,他们在同年六月及七月各以每月五千零八十元租金租用一个位于红磡的单位作为联合办事处。

控罪指他们因而诱使政府向他们支付共二万零三百二十元津贴,而实际上他们只支付了一万四千八百元的租金。

冯另被控四项提供虚假资料罪。控罪指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四年九月间,她曾先后向九龙城临时区议会及九龙城区议会提交共七十三租单及八张其他单据,意图诈骗租金津贴,而冯明知有关单据是误导、虚假及欺骗的。

该等单据虚假地指冯由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四年八月的不同时间,曾分别以每月五千零八十元、九千元或一万元租用上述红磡单位作为办事处。部份单据更指称冯曾支付每月一千一百元作为该单位的清洁费用。

刘被控两项类似的提供虚假资料罪名。他被指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三年一月间,向九龙城区议会提供共十七张虚假租单,声称每月支付一万元或二千元的租金,在二○○○年一月至二○○二年十二月两段时间,租用上述红磡单位作为办事处。

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以待周四提堂。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