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署职员涉嫌「诈病」骗取病假提出永久终止聆讯申请被驳回

2006年2月15日

一名廉政公署前职员,涉嫌以欺诈手段获取病假,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被告就控罪提出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但其申请今日(星期三)被区域法院驳回。

陈素霞,四十三岁,前廉署高级调查主任,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 16A(1) 条。

陈另被控以四项交替罪名,即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主事人,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

暂委法官邱智立今日驳回辩方的申请,裁决证明廉署就被告怀疑「诈病」所进行的内部调查是正确的。

法官表示,辩方指廉署的监察与被告怀疑「诈病」无关的论据全无根据,并指出监察对于调查有关涉嫌不当的行为是有效的方法。

对于辩方声称廉署作出恶意检控,法官裁定辩方完全没有证据支持这项指控。

法官亦驳回辩方指廉署无权调查本案的论据。法官指廉署乃根据法律意见来作出有关的刑事调查。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及大律师 David Fitzpatrick 代表出庭。

案件将于明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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