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九人涉嫌未经许可检取客户资料助收数集团追收欠债
2006年3月2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七间财务机构的九名前职员,控告他们在职期间,涉嫌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雇主的电脑检取客户的资料,以协助一个收数集团追收欠债。
被告为谢日开,三十二岁,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 fraud prevention executive ;欧阳铨,四十二岁,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前信贷管理经理;岑宝贤,三十二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前高级文员;文基锐,三十七岁,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收数部助理;钱志伟,三十三岁,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客户服务代表;陈志光,三十六岁,美国国际信用卡(香港)有限公司前信贷管理代表;何翠仪,二十四岁,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永亨」)前初级文员;李宝耀,三十九岁,及梁洁萍,二十六岁,分别为「永亨」前分行经理及前分行助理经理。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八宗案件提堂。
廉署于去年调查 贪污 案件时拘捕被告,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串谋罪行。
谢日开、欧阳铨、岑宝贤、文基锐、钱志伟、陈志光及何翠仪各被控一项罪名,指他/她涉嫌串同其他人士取用属于其前雇主的电脑,目的在于使其他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不论是在取用电脑的同时或在日后任何时间)。
在另一宗案件,李宝耀及梁洁萍同被控一项相类罪名,而李宝耀则另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上述控罪涉嫌于二○○一年十月至去年八月期间发生。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涉嫌检取客户的机密资料,以协助一个收数集团追收欠债。
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被告为谢日开,三十二岁,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 fraud prevention executive ;欧阳铨,四十二岁,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前信贷管理经理;岑宝贤,三十二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前高级文员;文基锐,三十七岁,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收数部助理;钱志伟,三十三岁,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客户服务代表;陈志光,三十六岁,美国国际信用卡(香港)有限公司前信贷管理代表;何翠仪,二十四岁,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永亨」)前初级文员;李宝耀,三十九岁,及梁洁萍,二十六岁,分别为「永亨」前分行经理及前分行助理经理。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八宗案件提堂。
廉署于去年调查 贪污 案件时拘捕被告,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串谋罪行。
谢日开、欧阳铨、岑宝贤、文基锐、钱志伟、陈志光及何翠仪各被控一项罪名,指他/她涉嫌串同其他人士取用属于其前雇主的电脑,目的在于使其他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不论是在取用电脑的同时或在日后任何时间)。
在另一宗案件,李宝耀及梁洁萍同被控一项相类罪名,而李宝耀则另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上述控罪涉嫌于二○○一年十月至去年八月期间发生。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涉嫌检取客户的机密资料,以协助一个收数集团追收欠债。
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