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起诉「谢瑞麟珠宝」高层涉嫌贪污及诈骗税局

2006年4月3日

廉政公署调查上市公司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谢瑞麟珠宝」)的涉嫌贪污案件,较早时已落案起诉该公司的前主席、主席及其他高级职员,控告他们涉嫌贪污、诈骗税务局及盗窃公司资金。廉署今日(星期一)再检控另一名「谢瑞麟珠宝」的高级职员。

王庭芳,五十岁,「谢瑞麟珠宝」业务推广总经理,被控共二十项罪名,即五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七项串谋欺诈,两项串谋偷窃及六项交替控罪。

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并将于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五项贪污控罪指王涉缣与其他人士,包括谢瑞麟、谢达峰、锺婉玲及温比得,一同串谋向旅行社雇员提供佣金,作为安排旅行团光顾「谢瑞麟珠宝」货品陈列室的报酬。

控方就被告其中一项贪污控罪提出三项交替罪名。

另外七项诈骗控罪指王涉嫌与其他人士,包括谢瑞麟、谢达峰、锺婉玲及温比得,一同串谋声称「谢瑞麟珠宝」向某些海外及本地公司支付佣金和业务推广费,及招致酬酢开支,以诈骗税务局。

被告就其中之一项诈骗罪,被控以三项交替罪名。

余下两项控罪指被告与其他人士,包括谢瑞麟及谢达峰,一同串谋偷窃属于「谢瑞麟珠宝」合共逾一百三十八万元的资金。

上述控罪被指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去年四月期间发生。

谢瑞麟,「谢瑞麟珠宝」前主席;谢达峰,「谢瑞麟珠宝」主席;锺婉玲,「谢瑞麟珠宝」前副主席及财务董事;温比得,「谢瑞麟珠宝」副主席及行政总裁;及 Vivat Pirapokin ,泰通旅业有限公司董事,较早时因与案件有关已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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