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推动「社区参与计划」资助地区倡廉活动

2006年4月6日

为鼓励社会人士参与倡廉工作,廉政公署今年继续透过「社区参与计划」, 资助 社区组织 筹办倡廉活动,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拨款。

廉署发言人表示:「自一九八八年起推行「社区参与计划」,廉署透过拨款予不同的组织和机构,让他们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宣传贪污的祸害及廉洁、公平、诚信等信息。」

该计划今年续以「 共融互助倡廉洁」为主题, 本财政年度将拨款共十五万元予社区团体为新来港人士举办倡廉活动,每项活动可获的的最高资助额为为五千元。

拨款申请将由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辖下的传播媒介及教育小组委员会审批处理。

发言人补充:「除提供资助外,廉署社区关系处人员亦会为成功申请资助的团体提供视听器材、展览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肃贪倡廉的资料和刊物。」

「社区参与计划」活动可以透过工作坊、展览、座谈会、比赛、嘉年华会或「领袖训练计划」等形式进行。

有意申请资助的团体,可向廉署的分区办事处索取申请表格,截止申请日期为五月八日 ( 星期一 ) 。详情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2158 5903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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