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警长涉嫌欺诈
2006年4月1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一名警长,控告他涉嫌诈骗一名受害人二十五万元。
伍伟业,四十一岁,被控一项欺诈及一项企图欺诈罪,将于星期五(四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怀疑欺诈罪行。
有关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虚假地表示由一名受害人从其银行户口所提取的二十五万元,必须交回银行业监理处,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受害人将该笔款项给予他,而导致有关受害人蒙受不利。
被告亦被指涉嫌于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虚假地表示他被控诈骗罪及正被停职,而他的薪金遭冻结及急需金钱支付法律费用。
被告涉嫌以上述虚假陈述,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有关受害人将一笔二万五千元的款项借给他,而导致该受害人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在涉嫌欺诈罪行发生时,警方在有关受害人同意之下,将其一笔存放于银行的二十五万元款项冻结。当时警方怀疑该笔款项为受害人已离异的丈夫盗用得来的赃款。
调查发现,警方后来同意将受害人的银行户口解封,但被告涉嫌向受害人声称,户口中的二十五万元须交回银行业监理处。
银行业监理处自一九九三年已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合并。
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提堂。
伍伟业,四十一岁,被控一项欺诈及一项企图欺诈罪,将于星期五(四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怀疑欺诈罪行。
有关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虚假地表示由一名受害人从其银行户口所提取的二十五万元,必须交回银行业监理处,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受害人将该笔款项给予他,而导致有关受害人蒙受不利。
被告亦被指涉嫌于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虚假地表示他被控诈骗罪及正被停职,而他的薪金遭冻结及急需金钱支付法律费用。
被告涉嫌以上述虚假陈述,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有关受害人将一笔二万五千元的款项借给他,而导致该受害人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发现,在涉嫌欺诈罪行发生时,警方在有关受害人同意之下,将其一笔存放于银行的二十五万元款项冻结。当时警方怀疑该笔款项为受害人已离异的丈夫盗用得来的赃款。
调查发现,警方后来同意将受害人的银行户口解封,但被告涉嫌向受害人声称,户口中的二十五万元须交回银行业监理处。
银行业监理处自一九九三年已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合并。
被告暂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