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主席及前执行董事盗取公司资金及涉认股权诈骗裁定罪成

2006年7月7日

一间上市公司的前主席及一名前执行董事盗取公司资金合共超过五千万元,并就公司发放认股权串谋诈骗,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同被裁定罪名成立。

黄宏生,四十九岁,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创维」)前主席,及黄培升,三十八岁,「创维」前执行董事,同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串谋盗窃及一项串谋诈骗。黄宏生另被裁定一项串谋盗窃罪名成立。

法官 简仕勳 将 案件押后至七月十三日,以听取被告求情及宣布判刑。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两名被告 于 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串谋罗玉英及王鹏,偷窃一笔属于 Skyworth Computer & Network Company Limited 的逾二百二十万元款项,及另一笔属于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的款项,涉及款额逾四千八百万元。

另外,黄宏生于 二○○一年一月二日至 六 月二十七日期间, 串谋罗玉英偷窃一笔属于 Skyworth (Group) Company Limited 的五十万元款项。

案情并透露,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间,黄宏生及黄培升串谋罗玉英和王鹏,诈骗「创维」。

控罪指他们讹称王鹏获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聘用为顾问,负责拓展该公司及「创维」在国内的业务。

他们又讹称,王鹏作为 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的顾问,有权承受合共二千五百万股分四年行使的「创维」认股权。

案情指出,被告透过上述讹称,导致「创维」给予王鹏合共一千八百七十五万股每股 零点 三三六元的认股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Giles Surman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洁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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