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建筑地盘主管剥削工人工资判囚六个月
2006年7月12日
一名前建筑地盘主管,利用虚假的工人出勤纪录,侵吞多名工人的工资,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
苏国平,五十七岁,曾受雇于以「生活文化」之名营业的宝山发展有限公司,较早时被裁定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
裁判官陈俊仪亦命令被告须向「生活文化」归还二万七千九百元。
案情透露,二○○四年二月,「生活文化」获判一项工程,负责在飞鹅山翠雅花园六座两层高的楼宇进行装修。
「生活文化」将其中一座的装修工程分判予一间工程公司,而被告当时在该工程公司担任地盘主管。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生活文化」因工程进展缓慢,终止与该工程公司的合约。被告其后获「生活文化」聘用负责监督翠雅花园的工程。
案情透露,被告代「生活文化」聘用多名建筑工人在翠雅花园工作,日薪介乎四百二十元至六百元不等。
二○○四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间,被告在工人的值勤纪录中作出虚假记项,夸大他们的日薪。被告其后向「生活文化」提交值勤纪录,讹称有关工人是以夸大后的薪金聘用。
当工人获发薪金后,被告要求他们退回夸大的金额。被告最后侵吞工人的工资合共二万七千九百元。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关文渭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耀康协助。
苏国平,五十七岁,曾受雇于以「生活文化」之名营业的宝山发展有限公司,较早时被裁定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
裁判官陈俊仪亦命令被告须向「生活文化」归还二万七千九百元。
案情透露,二○○四年二月,「生活文化」获判一项工程,负责在飞鹅山翠雅花园六座两层高的楼宇进行装修。
「生活文化」将其中一座的装修工程分判予一间工程公司,而被告当时在该工程公司担任地盘主管。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生活文化」因工程进展缓慢,终止与该工程公司的合约。被告其后获「生活文化」聘用负责监督翠雅花园的工程。
案情透露,被告代「生活文化」聘用多名建筑工人在翠雅花园工作,日薪介乎四百二十元至六百元不等。
二○○四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间,被告在工人的值勤纪录中作出虚假记项,夸大他们的日薪。被告其后向「生活文化」提交值勤纪录,讹称有关工人是以夸大后的薪金聘用。
当工人获发薪金后,被告要求他们退回夸大的金额。被告最后侵吞工人的工资合共二万七千九百元。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关文渭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耀康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