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市公司主席盗用公款二千万元判囚六年
2006年7月21日
一间上市公司的前主席,盗用公司款项合共二千零八十万元,并向核数师呈交虚假文书以掩饰其罪行,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六年。
黄楚和,五十四岁,和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宝国际」)前主席,较早时被裁定共十七项罪名成立,即七项盗窃、四项提供虚假资料、三项使用虚假文书、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一项公司高级人员明知实情而向核数师作出虚假陈述,以及一项发表虚假陈述。
同案另一被告为黄楚和的五十岁堂弟黄镇平,今日亦被判入狱三年。他较早时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
暂委法官谢沈智慧宣判时称,黄楚和作为「和宝国际」的主席,他所犯的罪行严重违反诚信。
法官续称,黄楚和所犯的罪行亦可损害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声誉,并且破坏投资者对香港及其股票市场的信心。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黄楚和自一九八七年经营和宝黄氏有限公司(「和宝黄氏」),而「和宝黄氏」其后成为(「和宝国际」)的附属公司。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一日期间,黄楚和从「和宝黄氏」盗窃共七笔款项合共二千零八十万元。
为隐瞒盗用公司款项一事,黄楚和于二○○一年二月十九日至三月二十六日期间呈交资料作「和宝国际」入帐时,提供四份假收据。
该等假收据由一间内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并虚假地显示该公司收取了共逾二千二百万元人民币,作为惠州市一项工程的按金及建筑费用。
案情透露,当黄楚和受到其公司核数师质询时,便使用多份虚假文书或副本,以掩饰有关勾当。
此外,黄楚和又于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向有关核数师作出虚假陈述,声称「和宝国际」曾举行董事会议,议决通过若干项与镇业贸易公司(「镇业」)/ 黄镇平作出的安排。「镇业」是由黄镇平及其妻经营。
同日,黄楚和亦在「和宝国际」的年报中发表虚假的书面陈述,即「和宝国际」的股票首次发售时的淨收入,已用作与「和宝国际」业务有关的不同用途。
案情又透露,二○○一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二日期间,黄镇平处理两笔分别为四百万元及一千六百八十万元的款项,而明知有关款项是从「和宝黄氏」盗取。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Audrey Campbell Moffat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杜安琪协助。
黄楚和,五十四岁,和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宝国际」)前主席,较早时被裁定共十七项罪名成立,即七项盗窃、四项提供虚假资料、三项使用虚假文书、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一项公司高级人员明知实情而向核数师作出虚假陈述,以及一项发表虚假陈述。
同案另一被告为黄楚和的五十岁堂弟黄镇平,今日亦被判入狱三年。他较早时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
暂委法官谢沈智慧宣判时称,黄楚和作为「和宝国际」的主席,他所犯的罪行严重违反诚信。
法官续称,黄楚和所犯的罪行亦可损害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声誉,并且破坏投资者对香港及其股票市场的信心。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黄楚和自一九八七年经营和宝黄氏有限公司(「和宝黄氏」),而「和宝黄氏」其后成为(「和宝国际」)的附属公司。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一日期间,黄楚和从「和宝黄氏」盗窃共七笔款项合共二千零八十万元。
为隐瞒盗用公司款项一事,黄楚和于二○○一年二月十九日至三月二十六日期间呈交资料作「和宝国际」入帐时,提供四份假收据。
该等假收据由一间内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并虚假地显示该公司收取了共逾二千二百万元人民币,作为惠州市一项工程的按金及建筑费用。
案情透露,当黄楚和受到其公司核数师质询时,便使用多份虚假文书或副本,以掩饰有关勾当。
此外,黄楚和又于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向有关核数师作出虚假陈述,声称「和宝国际」曾举行董事会议,议决通过若干项与镇业贸易公司(「镇业」)/ 黄镇平作出的安排。「镇业」是由黄镇平及其妻经营。
同日,黄楚和亦在「和宝国际」的年报中发表虚假的书面陈述,即「和宝国际」的股票首次发售时的淨收入,已用作与「和宝国际」业务有关的不同用途。
案情又透露,二○○一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二日期间,黄镇平处理两笔分别为四百万元及一千六百八十万元的款项,而明知有关款项是从「和宝黄氏」盗取。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Audrey Campbell Moffat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杜安琪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