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就分判逾一亿元清洁合约诈骗「食环署」被判囚
2006年8月3日
四名人士,就分判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七份清洁服务合约,串谋诈骗「食环署」,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夏锦基,七十二岁,惠康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惠康废料」)董事兼总经理,昨日被裁定三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法官蔡慧兰判被告就每项罪名须服刑八个月,除第二及第三项罪名其中三天的刑期分期执行外,余下刑期同期执行。
同案被告黄兆声,四十三岁, A&T 服务公司负责人;吴伟明,三十九岁,明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东主;及谈文光,五十七岁,伟成清洁公司东主,各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三人各被判入狱八个月。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二○○一年十月至二○○四年十月期间,惠康清洁灭虫有限公司(「惠康」)获「食环署」批予七份总值一亿零六百多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
「惠康废料」是「惠康」成立的附属公司,以履行有关清洁合约。
「食环署」规定其清洁承办商,若未经该部门的事前书面批准,不准分判有关合约予其他人士。
二○○一年六月至二○○三年十二月期间,夏及黄虚假地向「食环署」表示,黄及由他招聘的清洁工人全属「惠康」的雇员。
两人向「食环署」隐瞒,由该部门透过招标方式向「惠康」批出的其中两份总值约四千六百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已经分判予黄。
两人又虚假地表示,该等合约均由「惠康」履行,并没有分判予其他人士,因而致使「食环署」不对「惠康」采取适当行动。
夏及吴被裁定一项相类罪名成立。控罪涉及于二○○二年一月至二○○四年十月期间分判「食环署」另外三份总值约三千六百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
此外,夏及谈被裁定一项相类罪名成立,涉及于二○○一年八月至二○○四年十月分判「食环署」另外两份总值约二千四百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
案情透露,若「食环署」知道「惠康」分判有关合约,该署可能不会将合约批予该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俊文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余汉杰协助。
夏锦基,七十二岁,惠康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惠康废料」)董事兼总经理,昨日被裁定三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法官蔡慧兰判被告就每项罪名须服刑八个月,除第二及第三项罪名其中三天的刑期分期执行外,余下刑期同期执行。
同案被告黄兆声,四十三岁, A&T 服务公司负责人;吴伟明,三十九岁,明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东主;及谈文光,五十七岁,伟成清洁公司东主,各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三人各被判入狱八个月。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二○○一年十月至二○○四年十月期间,惠康清洁灭虫有限公司(「惠康」)获「食环署」批予七份总值一亿零六百多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
「惠康废料」是「惠康」成立的附属公司,以履行有关清洁合约。
「食环署」规定其清洁承办商,若未经该部门的事前书面批准,不准分判有关合约予其他人士。
二○○一年六月至二○○三年十二月期间,夏及黄虚假地向「食环署」表示,黄及由他招聘的清洁工人全属「惠康」的雇员。
两人向「食环署」隐瞒,由该部门透过招标方式向「惠康」批出的其中两份总值约四千六百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已经分判予黄。
两人又虚假地表示,该等合约均由「惠康」履行,并没有分判予其他人士,因而致使「食环署」不对「惠康」采取适当行动。
夏及吴被裁定一项相类罪名成立。控罪涉及于二○○二年一月至二○○四年十月期间分判「食环署」另外三份总值约三千六百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
此外,夏及谈被裁定一项相类罪名成立,涉及于二○○一年八月至二○○四年十月分判「食环署」另外两份总值约二千四百万元的清洁服务合约。
案情透露,若「食环署」知道「惠康」分判有关合约,该署可能不会将合约批予该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俊文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余汉杰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