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副私隐专员涉嫌行为不当及虚假申领膳宿津贴

2006年8月16日

廉政公署落案控告前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指他涉嫌身为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并怀疑利用虚假文件诈骗海外膳宿津贴。

林永康,五十八岁,被控共四项罪名,即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涉嫌违反普通法,及三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被告将于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二○○五年二月八日至七月十二日,担任署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期间,故意及意图作出构成罪行的不当行为。

被告涉嫌就出席多次会议,不诚实地申领由香港前往澳洲墨尔本的来回机票开支;及不诚实地申领百分之一百的海外膳宿津贴,以支付出席有关会议期间的住宿、膳食及其他开支。

其余三项控罪指被告在二○○一年八月十一日至二○○三年十月二十日,担任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期间,涉嫌利用虚假文件申请海外膳宿津贴,意图欺骗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有关文件载有怀疑虚假陈述,指被告可享有合共四千二百八十八澳元的海外膳宿津贴。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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