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人涉嫌就六千一百万元合约串谋诈骗司法机构
2006年8月3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间公司的两名股东及一名助理合约经理,控告他们就一份总值六千一百万元的数码录音及誊写服务合约,涉嫌串谋诈骗司法机构。
吕美慈,四十一岁,丰运国际有限公司 ( 「丰运」 ) 股东暨董事兼合约经理;吕美庄,四十岁,「丰运」股东暨董事;吕远晖,三十六岁,「丰运」助理合约经理,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他们将于周五 ( 九月一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串谋诈骗罪行。
控罪指三名被告于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涉嫌串谋诈骗司法机构。
被告涉嫌不诚实地向司法机构的标书评审委员会作出虚假陈述,讹称「丰运」曾雇用两名监督人员、「丰运」曾替两间公司装置会议记录系统并提供传译及誊写服务,以及「丰运」曾赚取服务收入。
被告涉嫌透过上述虚假陈述,诱使司法机构与「丰运」于二○○四年十月签订协议,以提供数码录音及誊写服务。有关合约总值约六千一百万元。
司法机构在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外出,等候本周五提堂。
吕美慈,四十一岁,丰运国际有限公司 ( 「丰运」 ) 股东暨董事兼合约经理;吕美庄,四十岁,「丰运」股东暨董事;吕远晖,三十六岁,「丰运」助理合约经理,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他们将于周五 ( 九月一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串谋诈骗罪行。
控罪指三名被告于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涉嫌串谋诈骗司法机构。
被告涉嫌不诚实地向司法机构的标书评审委员会作出虚假陈述,讹称「丰运」曾雇用两名监督人员、「丰运」曾替两间公司装置会议记录系统并提供传译及誊写服务,以及「丰运」曾赚取服务收入。
被告涉嫌透过上述虚假陈述,诱使司法机构与「丰运」于二○○四年十月签订协议,以提供数码录音及誊写服务。有关合约总值约六千一百万元。
司法机构在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外出,等候本周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