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主席承认盗取及诈骗公司资金六千三百多万元
2006年9月4日
一名上市公司前主席,盗窃及诈骗公司资金逾六千三百万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一 ) 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陈达志,五十九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中科环保」 ) 前执行董事及中国环保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环保」 ) 前主席兼执行董事,承认合共六项罪名;即三项串谋诈骗、一项盗窃、一项串谋偷窃,及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
暂委法官阮伟明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三月五日提讯,以候同案其余三名被告的审讯。
廉署较早前展开贪污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两项控罪指被告于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间,串谋其他人士诈骗中州控股有限公司 ( 其后改名为「中科环保」 ) 及其股东。
陈就「中科环保」资金的用途作出虚假陈述,又制造及使用虚假的会计文件,致使「中科环保」先后交出两笔分别为二千五百万元及八百万元的款项。
另一项相类控罪指陈于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串谋其他人士诈骗「中国环保」五百万元。
陈又承认另外两项罪名,分别指他于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偷窃「中科环保」一千万元,及于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七日期间,串谋偷窃「中科环保」四百万元。
余下一项控罪指陈于二○○四年四月六日至十三日期间,处理一笔共达一千一百一十八万三千六百元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
陈获准以现金四十万元保释外出,其余保释条件则维持不变。被告较早前被法庭下令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李运腾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叶丽莲协助。
陈达志,五十九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中科环保」 ) 前执行董事及中国环保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环保」 ) 前主席兼执行董事,承认合共六项罪名;即三项串谋诈骗、一项盗窃、一项串谋偷窃,及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
暂委法官阮伟明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三月五日提讯,以候同案其余三名被告的审讯。
廉署较早前展开贪污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两项控罪指被告于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间,串谋其他人士诈骗中州控股有限公司 ( 其后改名为「中科环保」 ) 及其股东。
陈就「中科环保」资金的用途作出虚假陈述,又制造及使用虚假的会计文件,致使「中科环保」先后交出两笔分别为二千五百万元及八百万元的款项。
另一项相类控罪指陈于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串谋其他人士诈骗「中国环保」五百万元。
陈又承认另外两项罪名,分别指他于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偷窃「中科环保」一千万元,及于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七日期间,串谋偷窃「中科环保」四百万元。
余下一项控罪指陈于二○○四年四月六日至十三日期间,处理一笔共达一千一百一十八万三千六百元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
陈获准以现金四十万元保释外出,其余保释条件则维持不变。被告较早前被法庭下令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李运腾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叶丽莲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