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声明

2006年9月11日

廉政公署一向的政策是不会评论个别事件。但鉴于过去两天,有报章在报导关于一名警务人员的自杀消息时,就廉署的调查手法作出一些完全与事实不符的严重指控,特别是捏造廉署以不当手法威逼涉案人士的指控,本署经过详细考虑后,决定予以澄清,以免公众因此而被误导。

首先,廉署调查任何案件均会依法进行,而在搜证过程中,只会搜集有关贪污及相关罪行的证据,绝不存在搜集有关个人生活的资料以威逼涉案人士。

在有关案件中,当事人要求廉署将在其办公室搜到的全部文件影印一套副本还给他,并授权其妻处理与廉署有关的事务。本年三月中,廉署应当事人的要求,并依照一般程序将有关文件副本交予其受讬的妻子。当日其妻在核实及签收两盒有关文件后即离开廉署,廉署人员并没有与她讨论其中任何的文件。

最后,本署重申廉署在执行调查工作时一直是依法办事,并尊重有关人士的合法权利。近日有人透过报章指廉署以不当手段迫害涉案人士,乃刻意散播谣言,全无事实根据,廉署对有关言论表示极度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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